新碶街道红领之家
标题:
2017年度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待遇标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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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雅雯
时间:
2017-8-31 12:05
标题:
2017年度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待遇标准调整
根据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波市财政局《关于调整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待遇和缴费标准的通知》甬人社发〔2017〕97号文件规定,从2017年1月1日起对市辖各区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待遇标准进行调整。具体如下:1档从每人每月78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810元,2档从每人每月73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760元,3档从每人每月68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710元。其中2017年1-8月已享受待遇人员的养老金差额将在8月底补发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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