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下午,新矸城管中队巡查至岷山路和太河路交叉口时,看到桥头边围着不少群众,马上下车去查看情况。
在现场,执法队员发现原来是一名中年男子在正用极细的细网施网捕鱼,执法队员当即制止了当事人,当事人表示下次不会再施网了。执法队员表示,这种极细的网是不合标准的,今后也不能用,要查扣他的渔具。当事人一气之下就把渔网全部抛入河中。
执法队员便耐心地教育他:“这渔网这么细,把鱼子鱼孙都捕来了,以后鱼就越来越少了。就算抓到了一些小鱼,吃起来也没几口,还伤了他们性命,何必呢?”在执法队员的感化下,当事人用长木棍从河里把网捞起来,主动上交给了执法队员。
根据《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制造、维修、销售、使用不符合规格标准渔具的,没收渔获物、违法所得和渔具,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新矸城管中队始终保持对非法电捕鱼“零容忍”的态度,致力于维护境内水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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