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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我区居民低保标准提高至每月804元 [打印本页]

作者: 斗牛士    时间: 2018-1-5 07:51
标题: 我区居民低保标准提高至每月804元
近年来,我区不断完善城乡社会求助体系,并适时调整提高低保标准。昨日,记者从区民政局获悉,根据宁波市城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最新政策,我区居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月804元。
  据了解,我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月标准从744元调整提高到804元,新低保标准自2017年12月1日起执行。根据2017年修订出台的《宁波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规定,最低生活保障金人均差额低于当地低保标准30%的,按照30%计发。
  此外,我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将按照区内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40%进行调整,与城区同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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