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宁波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16场新闻发布会。相关负责人就市民关心的一些问题作了解答。
问:许多市民反映,现在很多医院的门诊和社区卫生院都关门了,一些慢性病的药到哪里配?都挤到大医院,担心有感染的风险。请问市卫健委有什么办法可以解决?
答:为减少居民在疫情防控期间因入院就诊等导致的交叉感染风险,保障群众安全用药、及时用药,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宁波市医保局就疫情三级响应及以上期间实施慢性病用药等常用药品配送入户服务工作作出如下规定:
一、疫情三级响应及以上期间,基层医疗机构(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下同)借助云医院平台对辖区内慢性病用药等常用药品(退烧、止咳药品除外)有需求的患者提供线上问诊、配送到家远程医疗服务。各地保证每家基层医疗机构工作期间都有医生在线。
二、宁波云医院平台按互联网诊疗规范实行日常管理,负责对各基层医疗机构在线开具的处方进行审核,由已入驻的药品经营企业提供药品调剂、物流配送等服务,药品经营企业可以委托第三方进行配送。药品企业或第三方在接收订单后,应于 48 小时内将药品及纸质病历、税务发票(含明细)送达指定地址,鉴于目前物流企业运力尚未恢复,现阶段可适当延长至 5 天内送达。
三、居民在使用宁波云医院平台互联网药品配送信息系统时,应首先下载云医院平台客户端“掌上云医院”APP 或“掌上问问”小程序,即可进入网络问诊和快速续方购药服务。宁波云医院平台客服咨询电话:87731130。
四、疫情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三级及以上响应期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的全科医生在云医院平台上为参保人员诊疗配取的相关药品费用及诊疗费,临时纳入医保结算。处方药量按现行医保相关规定执行。药品费用由参保人员先期自费结算,在疫情结束后 6 个月内,持云医院纸质病历、税务发票(含明细)至市、县两级医保中心进行报销。医保支付执行基层医疗机构报销政策,疫情三级及以上响应结束之日起发生的相关费用医保不再结算。
问:请问针对企业复工复产,我市在“菜篮子”本地保供上有什么措施?
答:做好本地农产品的生产保供是农业农村部门的应尽职责,主要采取了三方面措施:
一是聚焦产销对接,畅通产销渠道。针对当前产销信息不是很畅通的问题,我们组织210余家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和商超组建采购联系群;组织41家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与5家大型超市开展网上对接;分两批推出15家农产品直供基地和91家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开展点对点配送,打通农社对接渠道;上线“甬农鲜”公益性网络平台,组织120多家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开展网上直销,农社直供。通过多渠道推广宣传,自2月7日开展农商对接、农社直销以来,已累计销售各类农产品达16950吨,销售金额达10670万元。
二是聚焦风险防范,严防风险叠加。越是疫情期间,越是要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为此我们强化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建立“防控+监测+执法”三同步机制,全面落实重大动物疫病补免、疫病排查监测、卫生风险管控执法。到12日,全市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100%,疫情发生以来共排查各类养殖、屠宰、处理场所2410次。累计抽检各类农产品10380批次,已完成检测10262批次,合格率达99.99%。
三是聚焦企业复工,确保防控到位。积极协调推进保障类农业企业复工,制定复工复产流程,加强指导,在确保防控措施到位的情况下有序复工。目前全市各类农业企业已开工103家。
下步我们将继续围绕农产品挖潜扩产、产销对接、质量安全、为农业企业和经营主体提供服务为重点,做好本地农产品的生产保供工作。
问:2月10日,我市公布了一批餐饮保供重点企业,可为率先复工企业、团体提供餐饮保障。请问现在落实情况怎么样?有什么进一步的措施?
答:2月10日,我市相关部门出台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供配餐服务的通知》,并公布了首批餐饮保供重点企业共13家55个门店,据跟踪了解,首批13家餐饮保供重点企业共销售盒饭32694份。
为进一步促进供需双方有效对接,相关企业、单位自行搭建了信息对接平台。
同时,市市场监管局和市商务局联合配套下发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餐饮服务提供者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管理的告知书》,积极指导和督促我市重点餐饮企业疫情防控和有序复工,目前已为营运餐饮企业发放了2500只口罩,为10余家餐饮配送企业开具了民生保供企业资质证明和绿色通行证。
从这两天运行情况看,企业、个人纷纷致电咨询,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部分餐饮企业提出加入第二批餐饮保供企业名录的申请;二是复工企业提出用餐保障需求,主要集中在主城区以外的企业,甚至还有少数个人提出送餐的需求;三是部分餐饮企业咨询复工的相关事宜,提出复工指导需求。
下一步,将根据全市防疫和复工情况,适时遴选和发布第二批餐饮保供企业及门店名录,要求各区县(市)参照市里做法加快发布本辖区的餐饮保供企业及门店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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