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7月28日国家疫情防控工作会议和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第74次例会部署要求,现就抓好近期我省疫情防控工作做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社区排查力度。充分发挥“大数据+网格化”优势,激活社区网格化管理机制,加强重点人员主动排查,实现对南京等重点地区来浙返浙人员快速追踪、主动排查、核酸检测、隔离观察、健康监测等措施,做到第一时间掌握人员动态,重点人员追踪无一遗漏、核酸检测应检尽检、落地管控应管尽管。
二、加强对重点地区人员的管控。
1.对南京市江宁区、南京市除江宁区外的中高风险地区、 南京以外发生的关联病例存在轨迹交集的来浙返浙人员实行“14+7”健康管理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7天日常健康监测。集中隔离期第 1、3、7、14 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日常健康监测期满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2.对南京市除江宁区外的低风险地区来浙返浙人员,查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行14天日常健康监测,在入浙返浙的第3 天、第7天、第14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3.对2021年7月17日以来具有张家界市旅居史的来浙返浙人员进行14天日常健康监测,追踪当日开展一次核酸检测,期满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三、提高重点人员核酸检测频次。对航空、海港口岸直接接触境外人员和物品的工作人员,核酸检测频次提高到2日一次。
四、加强省内人员出行提示。各地可发布出行提示,建议广大市民密切关注中高风险地区信息动态,合理安排行程, 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不前往已有阳性病例报告的地区。暑期旅游尽量在省内进行,暂缓出省旅游,减少出省旅游中的旅途感染和外省感染风险。必须到外省的,务必 做好个人防护。
五、保持良好卫生习惯。要求广大市民科学佩戴口罩、 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使用公筷公勺,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出入医疗机构、养老院、机场、车站、码头、商场等公共场所时 应积极配合体温测量、健康码和疫苗接种情况查验。积极主动参与爱国卫生运动,保持环境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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