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志愿服务时间记录及认证工作,维护志愿者和志愿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推动志愿服务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宁波市志愿服务记录管理办法》等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志愿服务时间记录及认证,是指各级各类志愿服务组织通过宁波市We志愿服务平台( http://www.nbzyz.org)记录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的时间信息。原以纸质材料或以其他志愿服务信息平台等载体记录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的时间信息,必须与宁波市We志愿服务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及数据兼容,实现志愿服务时间录入、查询、转移和共享功能。
第三条 志愿服务组织应当安排专门人员对志愿服务时间进行确认、录入、储存、更新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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