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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司法行政网】北仑区开展向社会组织购买特殊人群管理服务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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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9-12 08:10:59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http://www.nbsfj.gov.cn/detail.aspx?IGUID=43527

近日,北仑区司法局以《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为指导,积极探索社区矫正监管新模式,在新矸街道率先试点向社会组织购买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工作,该模式在宁波尚属首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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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4-9-12 08:12:04 | 只看该作者
    一是引入社会志愿服务组织。专门选取“红领之家”作为合作组织,该组织属于群众自愿性社团组织,主要开展包括助老扶残、法制宣传、困难帮扶及各种临时性突击性的公益服务工作,并探索整理出一套行之有效的积分管理方法。在今后的学习劳动中,社区矫正人员首先注册成为该组织的一名志愿者,随后对外以志愿者身份参加学习教育、社区服务、公益劳动等活动,从而消除其心理障碍,以获得更好的社会认同感。

    二是外包非执法类工作内容。针对司法所监管的社区服刑人员,由“红领之家”针对需求因地制宜开展工作,包括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开展每月不少于两小时的教育学习,有劳动能力者每月不少于两小时的社区服务,实施每周一次的电话联系、每月一次的实地走访以及提供“一对多”的帮扶结对、不定期心理疏导和干预等服务。

    三是制定奖惩措施配合工作。为有效调动社区矫正人员改造积极性,强化教育管理效果,结合红领之家工作实际,制定了《社区服刑人员参加“红领之家”奖惩规定(试行)》以配合红领之家的活动,规定将矫正人员的日常评定分为不合格、基本合格、合格三个等级。对于不合格者由司法所报司法局给予书面警告,累计两次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由司法所报司法局提请依法收监;对于连续六个月考核结果为合格者,或者连续三个月考核结果为合格且有其他突出表现的,由司法所提请司法局给予表扬一次。连续获得三次以上表扬,或累计获得四次以上表扬且未受警告以上处罚的,可以提出减刑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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