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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4 09: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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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月24日 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座谈会举行2011年1月24日 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召开的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座谈会在北京举行,吴邦国在座谈会上指出,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在党的正确领导下,我国立法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一个立足中国国情和实际、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集中体现党和人民意志的,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国家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实现有法可依。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史上的重要里程碑,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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