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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5年9月27日 根据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通过的决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军衔及授予有功人员勋章典礼在北京隆重举行。朱德、彭德怀、林彪、刘伯承、贺龙、陈毅、罗荣桓、徐向前、聂荣臻、叶剑英被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军衔。同日,国务院举行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将官军衔典礼。全军被授予大将军衔的有10名、上将军衔的有55名、中将军衔的有175名、少将军衔的有802名。9月27日,毛泽东、周恩来分别出席授衔授勋典礼。10月1日,全军开始佩带军衔肩章、符号。人民解放军实行薪金制、军衔制、义务兵役制三大制度,对于克服单纯志愿兵役制度的某些不利因素,保证全军高度集中统一和提高工作效益,推进军队正规化、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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