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消除安全隐患,前不久,北仑警方将10枚废旧炮弹、216公斤炸药、2540发子弹等高危物品运到郭巨街道一矿区的空地上进行了集中销毁。 上午8点半,记者到达郭巨雄镇建材公司东矿区销毁现场时,专业爆破公司的工作人员正将10枚废旧炮弹填埋到挖好的深坑里,并布置引线。200多公斤废弃炸药也被逐个放入挖好的小深坑中。 “我们这次主要采用爆炸法,炮弹总共挖了4个坑,用炸药起爆,废弃炸药也是用爆炸法来起爆。为保障安全,我们要控制好每个孔的药量,加强覆盖,并拉大警戒距离,保证人员撤离到500米以外的安全地带。”浙江省高能爆破工程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邵晓宁向记者介绍。 据了解,这些废旧的炮弹基本上是抗日战争或解放战争时期遗留下来的,当时投放后没有被引爆,这几年在一些工程施工的过程中被挖了出来。而这些废弃的炸药,主要是爆破公司在较长时期的工程施工过后,剩余的过期产品。一般来说,这些都会被上缴,或集中到公安部门统一保存。 “总指挥,总指挥,我们准备开始起爆了,3、2、1,起爆!”在经过充分的准备后,随着北仑公安分局副局长方若晗的一声令下,销毁正式开始。除炮弹和炸药外,2500多发子弹、700米导爆管和243发雷管等物品也在随后集中安放和销毁。 “子弹我们是用燃烧炉燃烧的方法,将子弹放到罐子里用煤气加热,在一定温度下会全部炸掉,这个方法可以确保每一发子弹都不会丢失,全部销毁干净。”邵晓宁说。 北仑公安分局治安管理中队中队长胡世波告诉记者,本次销毁的子弹大多是日常工作中,从猎户或刑事案件中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缴获的。在我国,公民个人不允许收藏子弹,所有子弹都应该主动上缴到公安机关,如私自收藏子弹,将受到相应的刑事或治安的处罚。 截至当天下午2点多,所有物品全部被销毁。据了解,北仑警方定期会将收缴的废旧炮弹或炸药等物品进行集中销毁,消除安全隐患。同时,警方表示,枪支、弹药管理、使用不当会严重危害社会公共安全,对于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会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不过如果主动上交,可视情节从轻、减轻或不予处罚。居民若发现此类物品,也请向公安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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