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板凳
楼主 |
发表于 2024-6-26 07:50:11
|
只看该作者
1983年6月26日 邓小平会见美国新泽西州西东大学教授杨力宇,进一步阐明了实现大陆和台湾和平统一的方针政策。他指出:问题的核心是祖国统一。我们不赞成台湾“完全自治”的提法。“完全自治”就是“两个中国”,而不是一个中国。制度可以不同,但在国际上代表中国的,只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祖国统一后,台湾作为特别行政区可以有自己的独立性,可以实行同大陆不同的制度,司法独立,终审权不须到北京。台湾还可以有自己的军队,只是不能构成对大陆的威胁。大陆不派人驻台,不仅军队不去,行政人员也不去。台湾的党、政、军等系统,都由台湾自己来管。中央政府还要给台湾留出名额。强调:和平统一不是大陆把台湾吃掉,当然也不能是台湾把大陆吃掉。所谓“三民主义统一中国”,这不现实。我们建议举行两党平等会谈,实行第三次合作,而不提中央与地方谈判。双方达成协议后,可以正式宣布。但万万不可让外国插手,那样只能意味着中国还未独立,后患无穷。这些内容,后来被概括为“邓六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