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受教育权利,科学合理地配置教育资源,规范有序推进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工作,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2014年北仑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段就学资格查验办法,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查验的对象及条件 (一)就学对象 从2014年起,我区将每年对义务教育所有年级段(小学一年级至初中三年级)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资格进行查验。具体对象为: 1.2014年秋季要求在北仑区就读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学生(以下简称新生),其中已在我区小学就读的小学升初中学生,视同新生进行资格查验; 2.已在北仑区就读的义务教育其他年级段(2014年秋季就读小学二至六年级和初中二至三年级)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学生(以下简称老生),要进行资格查验; 3.已取得《浙江省居住证》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也要进行资格查验;原则上不接收义务教育段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外的其他年级插班生。 (二)就学条件 1.2014年秋季入学新生就学条件为: 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同时具备如下六项条件:①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无监护条件;②在北仑取得《浙江省临时居住证》1年及以上;③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④在北仑依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或外来工社会保险(截止到2014年4月30日,已连续缴纳一年及以上,且延续到查验日仍然在参保,补缴无效);⑤在北仑具有相对固定住所(有房产证、有效的租房证明或居住证明);⑥在北仑有稳定职业(指与北仑区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营业执照)。 2.2014年秋季入学的老生,仍需具备新生入学查验时的资格条件。本次查验具体条件为:①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②在北仑依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或外来工社会保险(从2013年5月1日到2014年4月30日,累计缴纳社保6个月及以上,且到查验日仍然在保,补缴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