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是燃气事故的多发季节,为保障我市夏季高温期间的用气安全,新矸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加大了对辖区燃气情况的执法力度。 清理居民楼旁的“定时炸弹” 6月10日下午14时许,新矸中队接到群众投诉,称在镇安村有人充“黑煤气”。 “就离我们不远,万一爆炸了怎么办?我们住在旁边就像有个定时炸弹,做这种事真是太缺德!”投诉的群众说道。 执法队员协同燃气办当即赶往现场,在镇安村一处隐蔽的院子里,执法队员发现了这个非法充装的燃气点,并在院子里发现了当事人藏在小面包车上的煤气瓶。 这些煤气瓶都是非法充装的燃气瓶,有些是报废的燃气瓶,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执法队员现场暂扣当事人用于非法经营的面包车一辆,15公斤燃气瓶20只。执法队员对当事人发放了相关法律文书,要求当事人来中队接收调查处理。 执法队员了解到,当事人的身份竟然是兴光燃气公司的送气员。这种知法犯法,以权谋私的行为,确实令人愤慨。 抽丝剥茧查获非法充装燃气瓶 多方查找确定当事人 无独有偶,6月7日下午17时08分,执法队员接到110执法联动,在17时30分到达了高凤路五凤头4-2号“食惠鲜”餐饮店进行燃气检查,发现现场有两个蓝色的没有二维码的气瓶,气瓶内还有少量燃气。队员仔细查看后发现,这两个燃气瓶是属于早已禁止使用的报废瓶。 根据经验,为防止遗漏,执法队员立刻搜索了周边区域。果然,在这家餐饮店的西侧发现了一名女子正驾驶一辆车牌号为电动063960的绿色三轮车在小心观望,电动三轮车上装有八个燃气瓶。执法队员觉得这名女子十分可疑,马上上前进行检查,该女子一看到队员,立即丢下三轮车逃走了。 经执法队员检查,三轮车上的8个气瓶中有5个是报废瓶,其中4个满瓶,一个空瓶,在现场,执法队员对七个报废气瓶进行了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并搜集了各项证据资料。 随后几天,执法人员多方查找该女子的下落,最终通过电动三轮车车牌信息,以及走访周边商户等方式确定了该女子为朱某,是兴光燃气公司的一名气瓶配送员。 6月9日,执法队员向宁波兴光液化气有限公司北仑分公司的负责人制作了旁证笔录,并取得了该女子的联系电话。随后,执法队员立即联系当事人,在电话中对她进行了法律宣传,并告知她向燃气用户提供报废的气瓶存在的风险。 “这不仅仅是为了赚点钱的事,液化气本身就属于危险物品,不论是运输还是存放都有标准,我想你是做配送员的,多多少少会了解一点。你用报废的燃气瓶给老百姓用,万一燃气泄露,在厨房里一遇到明火,或者浓度比较高的时候,甚至只要开个灯,就会爆炸,这事真不能做,就算是为了自己图个心安。人命关天,你说万一发生点什么,一查也马上会查到你身上。”新矸中队副中队长胡琪丹循循善诱道。 “是是是,以后我都不会去碰了,那天逃走后我就挺害怕的,万一真出事,后悔也来不及了!”当事人朱某在胡琪丹的教育下,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当天就到新矸综合行政执法中队接受调查处理。经询问,朱某承认这些报废气瓶是她准备提供给“食惠鲜”餐饮店等几家餐饮店使用的。 目前,这两起非法充装燃气的违法行为都已被立案,当事人将面临法律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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