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新矸中队执法队员对一辆毁绿占绿违章停放车辆依法下达了《接受调查处理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车主未处理将对其立案处罚。 当日下午2点40分许,中队执法队员日常巡查至钱塘江路时,发现路边绿化带上停着一辆小汽车,队员查看了四周,没有发现车主,遂对其依法下达了《接受调查处理通知书》。处理完毕,队员正要离开时,突然有一路人问:城管不是人行道上停车才管的吗?怎么绿化带上停车你们也管啊!“人行道上违停我们会采取直接抄告或即时劝离,毁绿占绿属于违法行为,根据《浙江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破坏草坪、树木、植被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视情节可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队员肖军耐心解释说。 在此,中队呼吁广大市民,切勿存在侥幸心理随意停放车辆,做好规范停车,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容市貌和环境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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