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仑区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员成功调解了10起被申请人为同一物流公司、总金额达27万元的劳动争议案件,成功达成系列和解协议。截至目前,该被申请人已全部履行完毕。 在这10起案件中,劳动者前往北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要求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但与以往不同的是,在征得劳动者同意后,仲裁委委托区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进行调解。在劳动争议调解员的耐心调解下,10起案件仅用时5天就圆满解决。 这是劳动争议“调裁诉”联动机制设立后,成功调解并履行的第一批劳动争议案件。 7月22日,北仑法院、北仑区总工会、人社局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劳动争议调裁诉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细则》,这是在2009年成立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基础上的再一次提升与完善,进一步理顺了劳动争议案件调解、仲裁、诉讼的衔接配合,着力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与此同时,为积极推进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实施细则》规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在调解案件时,需引导当事人填写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当事人有电子送达地址的,可一并确认;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对于当事人不服仲裁结果需要起诉,且可能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案件,可引导双方当事人签署《选择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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