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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
发表于 2024-4-21 07:5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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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1年4月21日 中共中央发出《关于西藏工作方针的指示》,指出自从1959年3月开始平息西藏反革命叛乱以来,在不到两年的时间内,不仅基本上平息了反革命叛乱,而且基本上完成了民主改革。在民主改革基本完成之后,西藏工作必须采取稳定发展的方针,从1961年算起,5年内不搞社会主义改造,不搞合作社(连试点也不搞),更不搞人民公社,集中力量把民主革命搞彻底,让劳动人民的个体所有制稳定下来,让农牧民的经济得到发展。这5年在西藏的一切政策包括经济政策、财贸政策、社会改革政策、民族政策、对上层人士的团结改造政策、宗教政策等,都一定要力求稳妥,都要防“左”防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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