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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24-8-15 07:2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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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8月15日至17日 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次全体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关于价格、工资改革的初步方案》。8月下旬,即将进行价格改革的消息一经传开,各阶层群众以为新一轮大幅度涨价即将开始,各大中城市立即出现抢购风潮,甚至出现挤兑未到期的定期存款以抢购商品的情况。9月26日至30日,中共十三届三中全会批准中央政治局提出的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方针和政策、措施。全会原则通过《关于价格、工资改革的初步方案》,建议国务院在今后五年或较长一些时间内,根据严格控制物价上涨的要求,并考虑各方面的实际可能,逐步地、稳妥地组织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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