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价值角度上,社会企业的第一要义就是以社会需求为导向,而非以商业利润为第一推动力,因而提供了更为灵活、有效以及更具亲和力的满足社会需求的商业模式。这一规范背后隐含的更为深远的意义,就是被视为生命的社会责任,这也是其区别于一般商业行为的关键所在。
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的社会企业在诞生之初,就决定了它必须以社会责任感为出发点,以公信力为监督机制,这样才能被称为合格的社会企业。这一特性既是社会企业的先天特点,也是一项严格的约束机制。
近年来,公益慈善界一直面对公信力不足的挑战,社会企业作为商业与公益的跨界产物,同样也要考虑这方面的问题。社会投资关注的,不仅是社会企业的财务收益回报信息,同时还要获得企业的社会收益回报信息。
因此,它不但要满足一般企业的所有信息披露的要求,还要逐步建立一系列与“社会企业的公信力”配套的服务体系。例如,对社会企业的特别的社会审计、专门的评估机构和评估方式、社会影响力指数发布机构。同时,还要有一系列的法律以应对社会企业上市所面临的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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