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锋精神是永不过时的时代精神,当前这种精神正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写照,随着社会的发展,学雷锋的形式也与时俱进,如今志愿服务作为学雷锋的新外延、新形式,在社会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也越来越被社会所广泛接受和认可。那么,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就是要深入开展志愿服务工作,下大力气推进志愿服务与学雷锋深度融合,还需制度护航。
志愿服务的初心是传承雷锋精神。何为雷锋精神?私以为,应是助人为乐的精神,与“志愿”二字正好吻合。志愿,即主动的自愿,既不是被动的,也并非他愿,而是志愿者发自内心地通过无偿帮助别人从而获得精神上的愉悦。因此,建立志愿服务的各项制度,对选拔志愿者的准入门槛,重心要放到“志愿”二字上来。切不可为了做大志愿服务队伍,以物质回报为条件,吸引志愿者加入,丧失了志愿服务的精神原色,使志愿服务陷入功利化泥淖。
打造培训体系使志愿服务专业化。为了避免好心办坏事,确保志愿服务工作顺利有效,志愿者应具备一些基本的专业技能知识。比如,应急救护、心理咨询、法律援助等等。简单一例,很多人没有掌握人工呼吸的技能,那么施救落水者时就会束手无策,错过黄金救援时机。所以,通过有组织、有计划地对志愿者进行专业化培训,很有必要。在相关制度中,培训制度应不可或缺。
建立评价体系确保志愿服务良性发展。为了防止一些志愿者丢了初心,走得“脱轨”,也为了提高志愿服务的质量,对志愿者建立一套科学的评价考核体系,尤为重要。以服务对象的满意度调查结果为主要标准,辅之以若干的客观标准,让工作出色的人得到精神上的奖励,也给那些背离志愿服务初衷的人予以警告甚至淘汰。志愿服务的队伍里,必须全是清流,决不能让“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汤“。
如此,有完善的制度护航,志愿服务才能始终恪守雷锋精神,两者也能更加有效地相互融合,从而推动学雷锋活动持续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