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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区人社局获悉,从2018年1月1日起,参加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医保待遇正常的参保人员,可以使用本人历年个账余额为自己和家人购买指定的商业健康保险。
据介绍,此次可用历年账户购买的商业保险产品有两种:一种是指定重大疾病商业保险,分5万保额和10万保额两档。另一种是指定住院补充商业保险,分年度保额5万、终身保额10万和年度保额10万、终身保额20万两档。保险条款、保费金额及待遇享受由各商业保险公司进行解释。
区人社局相关负责人提醒,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的市民,历年个人账户应保留4000元以上余额。此外,参保人员为家庭成员(父母、配偶及子女)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应通过建立家庭共济网的方式进行购买。购买时,需先将所需资金从历年账户划转至共济账户,由网内家庭成员使用共济账户资金自行购买。
商业健康保险主要采用线下方式购买,参保人员可到中国人寿、太平洋人寿、泰康人寿、平安养老、人保财险五家保险公司指定的86家营业网点柜面,通过刷本人社会保障卡的方式(共济网内家庭成员使用共济账户资金购买的,也应刷家庭成员本人社会保障卡),全额购买指定商业健康保险。参保人员历年个人账户余额不足以全额支付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可按相同价格全额自行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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