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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业主不分类、乱丢垃圾被罚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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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6 06:54:1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近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新矸中队在黄金海岸小区完成了一业主乱扔、且未分类垃圾案件的处罚,从检查到寻找当事人再到处罚,执法人员仅用时9分钟,这也是我区垃圾分类入户执法的第一例。

据了解,黄金海岸小区约有住户1300户,自实行垃圾分类撤桶并点以来,小区内共设有7个垃圾投放点,然而由于小区租户多,人员构成复杂,少数小区居民因为图方便,仍旧将垃圾丢弃在原来的点位,造成小区内垃圾乱丢的乱象。

近日夜间,新矸中队在小区内开展随机检查,发现了一袋扔在地上的垃圾。垃圾的主人是谁?副中队长胡琪丹打开了垃圾袋开始寻找线索。很快,他找到了垃圾袋内的快递盒包装,并根据快递上的地址找到了当事人。

见到这名男业主后,胡琪丹和同事首先表明了身份,并将证据出示给这名业主。这名业主承认自己为了图方便,在原来已经撤桶的垃圾桶点位投放垃圾。

胡琪丹现场向当事人说明了相关的法条例:“根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42条的规定,和《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我们要对你处以罚款人民币50元的简易程序处罚。”

在证据和法律规定面前,男业主心悦诚服,并表示以后会按照规定投放垃圾。当事人现场缴纳50元罚款。整个简易程序从发现到完结只用了9分钟。

据了解,此前执法人员就制作了关于垃圾分类及投放执法的现场执法操作模板,包括线索来源寻找、表明身份、向当事人呈现证据、说明法条、确认违法事实、当事人承认或拒绝态度下的不同流程、法律文书发放等一系列细致的实操性流程。

“以往我们对沿街商户进行垃圾分类或投放的执法处罚比较多,这次是我区垃圾投放入户执法的第一例。”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据了解,该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将相关法规和这起执法案例在小区业主群进行宣传,使得垃圾分类和垃圾规范投放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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