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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赞代罚”点醒轻微交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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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5 06:15:2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近日,在小港街道江南公路交叉口交通执法车辆旁,一名中年男子在交通执法队员的“指导”下发微信朋友圈,身后不远处停着一辆崭新红色且车头打着双闪的货车。

“遵守交通运输秩序承诺书:我在江南公路涉嫌超限超载运输被小港交通综合执法所查获,经核实属于轻微超载运输行为,我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请各位货运驾驶员引以为戒,严格遵守交通运输秩序,也请大家为我集赞,等待放行,帮忙,谢谢。”没几分钟,该中年男子即货车驾驶员发的这条微信朋友圈就有十几条微信好友点赞和评论。货车驾驶员一边看着微信朋友圈一边自责。说罢,货车驾驶员打开微信里的货运群,对他的货运朋友们发了一段语音:被交通执法查到了,经检查属于轻微超限违法,大家引以为戒。

对于在交通运输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发微信朋友圈集赞后放行是小港交通管理所推出的宣传交通运输安全教育新方式。小港交通管理所所长贾梦蓉就是“交通运输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发微信朋友圈集赞后放行”举措的首倡者。

面对日渐增长的交通运输市场,一些交通运输违法行为也是亟待解决。诸如轻微违法现象越来越普遍,为了从根本上解决这类问题,如何让货车驾驶员理解支持配合,最大限度地接受交通管理部门的处罚与教育,成为贾梦蓉近段时间思索的方向。在贾梦蓉的指导和发动下,小港所执法队员们日常巡检、笔录过程中细心观察、交流,经过一段时间大量的研究和推敲后,精准把握时机,以《关于在交通运输领域推行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的意见(试行)》为契机,在辖区试点货运驾驶员经现场执法人员确认违法情节轻微者可通过发朋友圈集赞免于处罚的宣传交通运输安全教育新方式。  “通过这种方式可以让更多的人看到、了解超限超载运输的违法行为,我们觉得这种方式更有警示教育作用。”贾梦蓉说。

处罚是手段,目的是对当事人的教育,防止以后再犯,进一步优化交通运输营运环境。贾梦蓉说,小港交通管理所秉着刚性制度约束和柔性执法化解相结合的方式将在一线执法中继续推行这种“有人情味”的执法,但柔性执法并不等于放任,是给予当事人改正错误的机会,避免和减少不必要的执法冲突,这套创新方式在执法过程中还是分轻重区别对待。对于故意采取多车辆并排、首尾紧随、逆向、超低速行驶等躲避电子地磅检测的行为及“百吨王”严重交通违法的查处非但没有放松,而是日渐严厉。在此,她提醒广大交通运输驾驶员遵章守纪、合法营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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