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把设备拉走,我们工厂生产将受到影响,工人的生计成了问题,以后可怎么办啊?”被执行人负责人愁眉苦脸地向北仑法院执行法官讲述,希望法院能够予以帮助。 这是一起涉及买卖合同纠纷的行为执行案,根据生效法律文书,被执行人宁波某机械五金厂需返还申请人宁波某机械公司机器设备一台。被执行的企业负责人表示,涉案设备系其自申请人处购买,并已使用有十年之久,因该设备未完全达到其购买时所宣称的效能,故其拒付尾款,因此涉诉并被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经过实地调查发现,该企业规模较小,仅有3台设备和8个工人。案涉设备承担着重要生产任务,若直接将设备返还,必然导致现有订单无法如期完成,不仅将使该企业遭受重大损失,更可能引发后续订单流失,甚至面临停产停工的局面。 “因涉案设备已使用多年,剩余价值大不如前,把折旧的机器直接作价补偿代替返还,更为省时省力。”执行法官说道,“我们也考虑到了被执行人的困难,组织双方协商合理的折旧价格,确保不损害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最终申请人对被执行人表示谅解,同意放弃涉案设备的所有权,由被执行人支付5万元折旧款进行补偿。双方实现了握手言和,案结事了。 北仑民营经济发达、小微企业众多。为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纾困帮扶力度,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助企开门红”活动,根据宁波市中院的统一部署,从3月中旬起,北仑法院积极开展涉小微企业“春·甘霖”专项执行行动,坚持强制执行、善意文明执行“两手抓”,依法维护小微企业合法权益。 据了解,截至4月25日,北仑法院通过本次专项执行行动,共执行完毕涉企案件48件,达成和解16件,执行到位1273.2万元;执行完毕涉民生案件38件,达成和解17件,到位金额414.52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