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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水利厅、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公布2021-2022年幸福河湖建设试点优秀单位的通知》。2021-2022年幸福河湖试点县两年建设期满,已完成实施方案建设任务。经县级自评、省级验收评估,确定建德市、北仑区等11个县(市、区)为浙江省幸福河湖建设试点优秀单位。据悉,2021年4月,我省启动幸福河湖试点县建设,旨在以“美丽河湖+”为主线,形成一批山区、丘陵、平原、海岛等各美其美的县域典范,打造具有县域特色的美丽河湖风景线、滨水产业发展带、安居乐业幸福网,推动河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经省级评选公示,北仑区等11个县(市、区)为全省首批幸福河湖试点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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