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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坚决打好幼鱼保护攻坚战和伏季休渔保卫战,自伏季休渔起至今,新矸城管中队对新矸境内菜场及周边延伸路段加强了巡查整治力度。
正值休渔期,新矸城管中队近期的巡查整治主要针对销售带鱼、大黄鱼、小黄鱼、银鲳、鲐鱼、三疣梭子蟹、龙头鱼、虾蛄等八种海洋捕捞冰鲜或者活体水产品。近段时间的巡查整体状况良好,海鲜售卖者以售卖禁售种类外的其他海鲜为替代品。对于少数违规贩卖海鲜的,新矸城管中队及时进行了取缔。
根据《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海洋幼鱼资源保护促进浙江渔场修复振兴的决定》第四条:“海洋伏季休渔起始之日起七日后至首批捕捞渔船结束休渔正式开渔之日止,禁止销售带鱼、大黄鱼、小黄鱼、银鲳、鲐鱼、三疣梭子蟹、龙头鱼、虾蛄等八种海洋捕捞冰鲜或者活体水产品。”
北仑是浙江渔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打三整治”在北仑的落实旨在扭转“东海无鱼”困局,强势推进渔场修复,保障渔民长久生计,实为利民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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