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等规定,结合我区餐饮外卖封签的实际情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关于外卖封签规范使用举报奖励实施方案,鼓励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工作,进一步规范外卖封签的使用和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据介绍,举报范围是外卖商家未使用封签或未有效封住包装袋口。市民若发现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可拨打12345或12315进行举报,也可在工作时间拨打各属地市场监管所电话。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在接到举报信息后的7个工作日内完成信息核查,核查属实的,将兑付举报人20元/案的奖励,奖励以话费形式发放,每个月发放一次。 “举报人须向我们完整告知线索信息,包括商家名称、地址、订单号、外包装照片、举报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且举报内容事先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掌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经营监管科科长谢益莉介绍,“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工作人员,依照食品药品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负有法定监督、发现、报告违法行为义务人员,均不属于举报奖励对象。同时举报人对提供的线索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 据了解,举报人对同一线索多次举报的,按照一案进行奖励。两个或两个以上举报人联名举报同一线索的,按一案进行奖励,奖金由举报人自行协商分配。协商不成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裁定。同一线索被两个以上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人,举报顺序以市场监管部门受理该举报的时间先后为准。最终认定的违法事实与举报事项不一致的,将不予以奖励。 举报时间将持续到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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