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质量总体稳定。全区空气质量优良率93.9%,全市排名第2,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21微克/立方米,全市排名第3,六项指标中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一氧化碳(CO)和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达到国家一级标准,细颗粒物(PM2.5)、臭氧(O3)两项指标达到二级标准,全年无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 水环境质量稳中向好。12个区控及以上断面和9条入海河流水质优良率、功能达标率达100%,市级农村“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新路岙水库水质达标率100%,水质状况评价为优。 土壤安全管控到位。完成19个经营性用地出让和划拨地块土壤调查工作,受污染耕地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均为100%,全区规模养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置率均为100%,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达100%,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99.8%,废弃农地膜回收率99.35%,有效管控土壤污染风险。 声环境质量同步改善。区域昼间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7分贝,区域环境噪声质量处于三级(一般)水平,同比下降1.2分贝。交通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63.9分贝,道路交通噪声质量处于一级水平,同比下降5.2分贝。 生态状况不断优化。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指数(EQI)值55,总体保持稳定。新增森林224亩,森林覆盖率达38.29%,人均绿地面积达16.6平方米,林蓄积量年增长率达4.24%,湿地保有量1683.42公顷,湿地保护率100%。单位GDP能耗同比下降3.7%,单位GDP用水量同比下降9.1%。 环境安全风险可控。全区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2022年,全区勇夺全市首座省治水“大禹鼎”金鼎,成功创建省首批“无废城市”,连续第五年获得“美丽浙江”考核优秀,入选省首批生态文明建设实践体验地。梅山湾省级美丽海湾等4项工作列入省级试点,浙江生态日等3个省级现场会在北仑召开,“绿岛”集成改革等2项改革获生态环境部发文推广,“两山”反哺模式获得彭佳学书记批示肯定,生态环境满意度排名位列全省第39位,生态环境美誉度和影响力显著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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