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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2月17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决定》指出,要清醒认识全面加强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人口问题始终是制约我国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道路;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难点在农村,必须坚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把农村作为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重中之重,将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部署;千方百计稳定低生育水平;必须大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它事关千家万户的幸福,事关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出生人口性别比过高、持续时间过长,必然影响社会稳定,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必须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做好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实现人口有序流动和合理分布,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关系低生育水平长期稳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切实加大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强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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