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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 06:3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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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年9月1日至11日 中共十二大在北京召开,第一次提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1982年9月1日至11日 中共十二大在北京召开。邓小平致开幕词,第一次提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一崭新的命题,指出:“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我国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走自己的道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就是我们总结长期历史经验得出的基本结论。”胡耀邦作题为《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的报告。报告提出党在新的历史时期的总任务是:团结全国各族人民,自力更生,艰苦奋斗,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现代化,把我国建设成为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到20世纪末,我国经济建设的总的奋斗目标是:在不断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力争使全国工农业的年总产值翻两番,使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达到小康水平。大会通过新的《中国共产党章程》,选出新的中央委员会、中央顾问委员会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9月12日至13日,中共十二届一中全会选举胡耀邦、叶剑英、邓小平、赵紫阳、李先念、陈云为中央政治局常委,胡耀邦为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决定邓小平为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批准邓小平为中央顾问委员会主任、陈云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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