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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记者 廖俊利 通讯员 陈红)9月1日,新矸街道办事处根据北仑区人民法院裁定,组织相关部门依法对隆顺村一处违法建筑进行强制拆除。
据了解,该违建位于隆顺村江家,当事人江某和陈某未经政府相关部门依法审批,于2004年7月擅自占用土地建设住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已构成违法。
2016年11月4日,北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两位当事人退还非法占用的239.4平方米土地,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所建的房屋。行政决定作出后,北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分别于2016年11月10日和2017年1月13日送达两位当事人。2017年3月22日和4月24日,又分别向两位当事人送达了催告书。
江某和陈某在收到该文书后,没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经催告后仍未自觉履行义务。2017年6月20日,北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申请区人民法院对该违建予以强制执行。同日,区人民法院受理,并依照相关法律作出《行政裁定书》,准予强制执行。该处罚由新矸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新矸街道工作人员多次深入到当事人家中,耐心细致做思想工作,敦促自行拆除违法建筑,但当事人拒不配合。
9月1日上午,新矸街道工作人员再次与当事人沟通,当事人仍表示不执行。当天下午3时许,新矸街道依法对该违建进行拆除,执法人员在违法建筑周边拉起警戒线,所有准备工作完毕后,机器进场对房屋进行破拆。
据悉,拆除行动前,新矸街道多次组织召开会议,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对每个参与行动的部门及个人进行了明确分工并提出了具体要求。同时,成立了依法拆除、外围警戒、物品搬运、司法公正、现场稳控、应急处置等11个工作组。在实施拆除过程中,大家密切配合,按照分工各司其职,井然有序,拆除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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