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部分菜场摊位、餐饮单位销售织纹螺、河豚鱼等国家明令禁止经营食品的行为,切实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区市场监管局落实三个举措,通过政府主导、部门监管、市场管理、经营自律等方式,对辖区内农贸市场和餐饮单位进行规范管理。 日常监管温馨提醒,摸排走访心中有数 该局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过程中,对餐饮服务单位、水产经营户、农贸市场负责人等进行法制宣讲,切实提升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积极营造共同抵制生产经营违规河豚鱼的良好氛围。对于走访过程中发现的一些管理较混乱的单位,该局也会将其列入重点监管名单,时刻注意,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做好事前承诺告知,“先礼后兵”文明执法 该局执法人员拟定了《关于禁止加工经营织纹螺、河豚鱼等有毒有害食品告知书》,列明织纹螺、河豚鱼等有毒有害食品的危害,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食品的处罚等。辖区内商户纷纷签订告知书,承诺绝不采购、加工和销售织纹螺、河豚鱼等有毒有害食品及其制品。 增加日常巡查力量,组织专项执法检查 该局不仅通过挂横幅、LED显示屏、群发短信提醒等方式加强宣传,还积极发挥第三方监管作用,加大日常巡查力度,适时组织监管力量开展餐饮突击夜查,重点防范大中餐馆、夜排档、农家乐等餐饮单位、农贸市场及周边摊档的河豚鱼及鱼干、织纹螺等有毒有害食品违法销售行为。若发现违法行为,该局将依法从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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