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注册 找回密码
新碶街道红领之家
快捷导航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5982|回复: 4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被遗忘的承诺者,一诺千金

[复制链接]

2996

主题

1万

帖子

20

活动时间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56661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5-5-18 19:44:42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周末,我正在天津忙着,手机忽然响起来,是个陌生号码,里面的声音很年轻也很陌生:您好,我是小王,您还记得我吗?




那一刻我几乎要把它当成是跟诈骗电话给挂掉,因为我根本不记得小王这个名字,几乎可以肯定这个人我不认识。你有什么事吗?我问。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996

主题

1万

帖子

20

活动时间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56661
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5-5-18 19:45:31 | 只看该作者
我给您打电话,是想还您的钱。那个年轻的声音说。

还钱,还什么钱?我很纳闷。

不知道您还是否记得,我在几年前曾经在微博上求助,因为我爸爸得了白血病,那时我还在读大学。后来您曾经捐了我一笔钱,我现在想和您确认下账号,把钱还给您。

小王的话让我非常诧异,一方面是因为我已经完全记不得这件事,另外一方面是居然还会有人过了这么些年真的要还别人的捐款……这真的是现在这个时代还会发生的事吗?

当小王完整地说出了我常用的银行卡号,还有汇款时间时,我已经相信这事是真的了。一时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是下意识地问,你父亲现在身体恢复了吗?

小王很平静地告诉我,当时他在微博上求助,很多人帮助了他,父亲也因此渡过了当时的难关,又撑了两年,但是因为病情太重,最终还是在去年去世了。而他自己也已大学毕业,现在在北京工作。“现在情况好些了,所以我想把当初借的钱,都还给大家。”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996

主题

1万

帖子

20

活动时间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56661
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15-5-18 19:46:55 | 只看该作者
我听了后很感动,说不用还了,小兄弟,你好好工作,把家里照顾好就可以了。小王坚持说一定要还,“我知道您不图什么,我很感谢您,如果没有大家的帮助,我父亲不可能多活两年。您一定要收下,您可以用它再去帮助其他需要的人,这样也算是您的爱心一直在传递。”

其实以小王刚工作的情况,收入应该不多,我说这样还款你的压力不大吗?他说慢慢一点点还,没什么的。唯一让他有些遗憾的是,很多人当初捐款时没留联系方式,已经联系不上了,“我还在想办法找他们。”

电话通完五分钟后,银行短信响起,除了那笔钱之外,还多出来10%。小王的汇款留言写着:两年每年5%的利息,谢谢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996

主题

1万

帖子

20

活动时间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56661
地板
 楼主| 发表于 2015-5-18 19:47:29 | 只看该作者
那天一直忙到很晚,终于空下来后我开始查以前的微博,花了很多功夫,终于找到当年小王那个求助贴,发于三年前的2012年9月。这时我才知道,小王的求助帖在当时的微博引起了很大关注,北京青年报、法制晚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等多家媒体对“大学生微博募捐救父”做过报道,很多人伸出了援手,但是包括我在内绝大多数人在捐助的时候,都没想过这个年轻的大学生真的有这么一天会来送还捐款!

在那个帖子上,我看到了当时看过就忽略,现在却最让我动容的一段话——

“……虽乳臭未干,但我以人格作保向您筹借善款。因为哪怕仅仅是一块钱,一毛钱对我来说都非常重要,也是极大的帮助。我希望您给我一个详细的账号,我会在3-5年内把钱打给您。因为是借,我承诺每年支付5%的利息给您。无论我以后从事什么样的工作,或是工作的变动或升迁,我都会及时将我的联系方式和所有情况公开,不会让您找不到我。毕竟您的任何一分钱都凝聚了您的辛勤汗水,任何人都没有权利不劳而获。真心谢谢您了!前一段时间,村里的父老乡亲为父亲捐助,母亲就说过,如今我也同样申明:您的借款中,家里不富余的不要,家里孩子外出打工只有老人在家的不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996

主题

1万

帖子

20

活动时间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56661
5#
 楼主| 发表于 2015-5-18 19:48:00 | 只看该作者
原来这孩子当初就是说的是借!

原来这个年轻人只是在完成他当初的承诺!

这个忙乱而又现实的时代,我已经想不出来,还有什么比完成自己的承诺更宝贵的事,哪怕它已经被人遗忘!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于都市网 | 服务条款 | 开放平台 | 广告服务 | 商务洽谈 | 都市网招聘 | 都市网公益 | 客服中心 | 网站导航 | 版权所有

QQ|红领之家 ( 浙ICP备15016945号-1 )|红领之家 ( 浙ICP备15016945号-1 )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Weekend Design Discuz! X3.1

GMT+8, 2024-11-15 00:26 , Processed in 1.156250 second(s), 27 queries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