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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14-3-25 19:3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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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字表述中,“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国家发展的奋斗目标和价值理想。它符合中国人民期盼民族复兴的共同愿望,是凝聚亿万人民群众的宏伟目标和价值理想。其中“富强”是国家经济发展的目标追求,即坚持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提高生产力发展水平,增强国民财富,促进以经济发展为基础的全面发展进步,实现民富国强,奠实国家繁荣昌盛、人民幸福安康的物质基础;“民主”是政治发展的目标,即通过民主政治建设,依法保障人民参与选举、决策、管理和监督等各项权利的实现,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其实质和核心就是真正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文明”是精神和文化发展的目标,即通过文化建设和道德建设,促进公民的文明素养和整体社会文明程度提高,构建积极健康向上充实的精神世界;“和谐”,不仅是我国传统文化的核心理念,反映了中国人民追求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和谐共生的理念和理想,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社会发展和生态发展目标上的现实价值追求。建设一个一个经济富强、政治民主、精神文明、社会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是全体中国人民对于祖国未来的美好期望。
“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社会发展的价值取向,指明了我们要建设一个什么样的社会,这样的社会在发展运行中遵循和体现什么样的价值理念。“自由”是指我们所致力建设的社会要充分体现法律规定之下的意志自由,保障每一个社会成员实现依法享有个体生存发展、人身行动、利益表达、思想信仰等方面的自由权利;“平等”是指公民在法律面前的一律平等,每一个社会成员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参与和发展上应当依法享有平等的待遇和权利;“公正”即社会公平和正义,是指将某种被普遍认同的原则或标准普遍地无偏颇地适用于一切人,使人们获得各自应得的权益和结果,反对一切特权,强调权利、机会、程序规则和结果上的公平正义;“法治”是指坚持依法治国,充分尊重法律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坚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完善法律监督,通过法制建设来维护和保障每个人的权利与基本自由的实现。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体现了现代社会的基本精神要素和价值追求,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被提出,这是社会主义政治文化发展上思想解放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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