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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不够问题整改行动的落实情况
24.进一步强化各级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区委充分发挥履行主体责任的主抓主导作用,举办全区领导干部“学习党章落实主体责任”专题培训会,研究推动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任务,出台《北仑区(开发区)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区委书记率先垂范全面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自觉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专题听取半年度区委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汇报,专题听取纪检监察工作汇报16次,区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8次18项内容;区委、区政府班子其他成员以上率下分别听取分管单位半年度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制定《区政府党组落实主体责任实施办法》,健全人大党组、政协党组主体责任落实机制。制定印发《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履职手册》“口袋书”,制定“44条”操作细则,明确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班子其他成员的“34个必须”和“10个不准”,实施“三书两报告”制度,细化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职责,督促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强化工作留痕,探索建立规范化执行机制,细化廉政谈话形式和内容,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落实抓早抓小要求。严格落实《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向上一级党委、纪委报告工作制度》和《区纪委书记与区管领导干部“双向约谈”制度》。制定《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方案》,对交通、水利、住建、城管、教育等系统开展专项检查,并对5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别实施区纪委书记和分管区领导主体责任约谈,责令深刻检查,制订专项整改方案,全面排查廉政风险,加强制度防范,落实主体责任。在4个部门(街道)党(工)委开展下属单位(基层)党组织主体责任落实工作试点,探索层层落实签字背书、廉政约谈、廉洁履职六必报、廉政督导六必谈等各项制度。进一步细化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细则,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各单位目标管理考核及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年度考核范围。建立以“明责、查责、对责、追责”机制为核心的履职行为可追溯体系,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并把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奖惩任用的重要依据,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严肃追究责任,对5件落实主体责任不力问题实施“一案双查”,责令相关责任单位作出书面检查,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诫勉谈话。健全区委专题听取基层党建工作情况汇报机制,完善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建工作指导意见。对照省、市印发的区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逐项梳理研究,细化工作举措,认真做好区委书记责任清单落实工作,督促街道(镇)抓好党委书记基层党建责任清单的落实。全面实施区委书记和街道(镇)党工委(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工作,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抓基层党建工作的责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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