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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台政策简化手续
2013年,我市在市级层面出台了《关于加快建立现代社会组织体制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此后相继出台了《关于开展四大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的通知》《关于加强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制度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配套政策文件,通过深化改革、系统设计、项目引领,全面推进社会组织管理创新,着力建立社会组织管理长效机制,促进全市社会组织数量稳步增长,质量整体提升,功能逐步发挥。
近年来,我市适当降低了社会组织“进入门槛”,按照统一登记、分级负责、转变职能、简政放权的要求,对除了政治、法律、宗教类社会组织之外的行业协会商会、科技服务、公益慈善、城乡社区服务等四大类社会组织实行直接登记。据介绍,实行直接登记制度以来,全市各级民政部门新成立登记社会组织中,直接登记的占登记数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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