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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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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7-3 06: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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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1年7月3日 刘少奇对山西省委《把老区的互助组织提高一步》的报告作出批示。批语指出,目前把农业生产互助组提高到农业生产合作社,“以此作为新因素,去‘战胜农民的自发因素’”,“这是一种错误的、危险的、空想的农业社会主义思想。”毛泽东看到山西省委和华北局的报告后,不同意上述这样的看法。他在同刘少奇和华北局负责人薄一波、刘澜涛的谈话中,明确表示支持山西省委的意见,批评了互助组不能生长为农业生产合作社的观点,以及现阶段不能动摇私有基础的观点。刘少奇等人接受了毛泽东的意见。党内在引导农业互助组织走向较高级形式的问题上统一了认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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