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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委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耿成亮认为,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应对我市老龄化的迫切需要,可以有效地从制度上解决老年人的生活和医疗保障问题。“我市的人口老龄化程度较高,我市进入人口老龄化城市,比全国要早约10年。”耿成亮在会议上发言表示,目前全市60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口132.67万人,老年人口总数占全市户籍人口的比例已达17.3%以上,老年人口总数占全市户籍人口的比例已达17.3%以上,大大高于全国13.26%的水平。预计到 “十二五”末,比例将达到20%左右,人口老龄化形势异常严峻。
而另一方面,退休人员收入较低也需要我市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耿成亮表示,目前,我市退休职工的平均月养老金是2023元左右,一个失能老人的月护理费用,保守估计也需要3000元左右,解决生活失能老人的养护问题只有通过社保筹资,建立护理保险的方法,这也是一份责任。“商业保险无法满足护理需求,而且还有很多限制条件。”耿成亮表示,在我市,商业性保险公司长期护理保险产品很少见,而且商业护理保险设置许多苛刻条件,如设立免责期和给付期等,较高的门槛和苛刻条件使其销量和作用都十分有限。
资金需要有稳定的来源
在昨天的会议上,耿成亮还提出了推进护理保险工作的几点建议,其中第一条就是要 “探索符合长期护理保险的筹资渠道”。耿成亮表示,目前我市护理保险基金主要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划拨,下一步,建议探索在总的保险筹资总量不变的情况下,通过对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改造,调整医疗保险基金缴费比例等途径,实现自荐和基金性质的转换,为互利保险建立稳定的资金来源。同时,财政给予补助并根据基金支出情况逐步增加补助标准。
新制度实施后还需要对受益者的意见和建议进行采集,也就是探索制定规范的评估体系,对护理对象需要治疗和护理的程度进行评价和认定,确定评估标准、评估类型、评估程序、评估结论。“探索建立满足护理对象需求的长期护理支付范围,也是下一步的重点工作。”耿成亮说,在现有的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基础上,探索将基础护理、生活护理、临终关怀等费用纳入长期护理保险支付范围。在现有支付护理费用按比例补偿之外,探索多种购买服务的方式。
此外,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还要建立委托第三方经办监管的管理模式,由商业保险公司参与护理保险基金的管理、运营、支付等工作,提高基金使用效益和工作效能。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本质上是“医养结合”,需要医疗上的治疗、护理,以及生活上的护理,对护理人员的素质要求比较高。对此,耿成亮建议,下一步应依托高级技工学院、规范化的护理机构等单位,探索建立面向我市乃至全国的护理培训机构,培养培训具有较高水平的护理工作队伍,并建立完善护理人员资格证书制度,坚持持证上岗,提高护理服务质量。同时,该制度还要提高护理人员工资、社会待遇等,稳定护理人员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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