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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1 19: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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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个人层面看,志愿服务体现的是“向善”精神,是市民个人精神境界达到一定层次后对更高尚人生价值的追求。深圳居民,无论常住人口还是流动人口,多为年轻人群和外来移民,都是敢于改变固化生活环境到新世界去闯荡和追求的群体。敢于尝试和闯荡其实就是具有较高人生追求,这样的人群一旦基本生活条件得到改善,就会有更多的内驱力去追求个人精神世界自我完善。
从家庭层面来看,志愿服务体现的是“扬善”精神,弘扬和传承“善”的人生理念。很多时候志愿者做公益服务都是全家齐上阵,父母带着孩子,兄弟姐妹互相影响,儿女动员老人。志愿服务已经成为不少家庭休闲生活的一种良好方式。移民城市的年轻深圳,往往以小家庭、小宗族为社会单元,家庭与家庭之间的互动和联系不如熟人社会那么紧密。对于相依共生的家庭成员来说,除了舆论环境和社会教育外,志愿服务的言传身教是传承家庭生活理念的极佳载体。
从社会层面来看,志愿服务体现的是全社会的“守善”精神,是深圳整座城市和全体市民对“善”的守护。社会发展至今,现代化、国际化、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城市,主要依靠政府“看得见的手”和市场“看不见的手”来维护运转。而东西方城市文明发展的实践证明,很多社会民生领域和慈善救济领域的问题,政府和市场之手往往较难全面、及时、有力地给予调配,需要社会发展发挥自我修复和自我完善的功能。市民的无偿志愿服务和集体自治自管就是一种极佳的社会自我修复功能。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恰当引导和支持市民的有组织志愿服务,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就能发挥出比过去大得多的“无形”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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