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宁波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市民群众普遍关注的30类不文明行为、10类倡导性文明行为作了分类列举,以法规的“硬约束”来提升市民的文明素养。8月10日,新矸城管中队在执法检查时于黄山豪庭住宅区附近发现有人在随意张贴广告,当即上前执法介入。 据了解,当事人在健身房工作,为了招揽生意,就在附近张贴、分发广告来提高业绩。他表示自己并不知道这是违法行为,愿意积极改正。小区物业说,当事人已多次来此投放广告,对小区的环境造成了影响。执法队员决定通过教育以教促改。在物业办公室,当事人写下了保证书,保证日后不再乱投放广告。 《条例》第二章第八条对公民应当遵守的公共环境文明行为规范做出了要求,市民群众是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的直接参与者、受益者,《条例》的施行可以说是宁波推动提升文明城市创建法治化水平的一件大事,新矸城管中队在执法工作中以教促改,与物业联动,加强文明行为促进工作,正是提升管理水平的一种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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