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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区保障性住房售后使用管理,有效遏制保障性住房违规出售、出租、闲置、出借等现象的发生,新矸街道社救站工作人员和社区工作人员两人一组,对74户保障性住户进行了入户核查。 核查中,保障性住户填写了《北仑区保障性住房使用情况调查登记表》,之后工作人员发放了《告住户书》并强调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在取得完全产权前,购房人只能用于自住,不得出售、出租、闲置、出借,也不得擅自改变住房用途。违者且拒不整改的,按照有关规定及本人承诺,按原价收回住房且一切损失由住户自行承担,或将视情采取延长上市时限和增加应交的土地收益等价款(房屋差价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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