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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优化人才住房保障的实施细则》(甬人社发[2015]179号)、《北仑区优化人才住房保障实施办法》(仑政办[2016]144号)政策精神,1-8月我区共兑现创客人才和基础人才购房补贴5573万元。
根据政策,创客人才和基础人才在2015年8月12日至2018年8月11日,在甬以家庭为单位购买唯一住房的,并且满足毕业十年内、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包括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且申报时在我区就业创业的创客人才、基础人才,可按规定享受购房总额2%的购房补贴,购房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8万元,一个家庭在政策享受期内仅能享受一次。
创客人才和基础人才购房补贴政策为我区广纳天下贤才起到了有力的助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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