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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
发表于 2013-12-18 05:0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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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联合审批组一一来到当事人的店址进行踏勘,确认审批涉及建筑物有合法证件且无违法建设行为的,同意进入行政部门审批流程。审批涉及的建筑物无法当场提供合法证件或有涉嫌违法建筑建设行为的,根据规定,公安、工商、环保、住房和建设等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将根据各自职责,协助做好拆除违法建筑的相关工作。有关职能部门不得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涉及违法建筑的相关许可、登记、备案等业务;已经办理的,应当于违法建筑认定后依法作出责令改正、撤销等处理。”区“三改一拆”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解释道。
据了解,每次踏勘的餐饮店面都是近期办证中心工商、食药监等窗口受理的,地址场所是前来办理审批执照的当事人登记的。该项行动自11月中旬开展,设定每周二、周四为联合审批组固定踏勘的时间。截至目前,已在全区范围内踏勘了五六十家,涉嫌违法建筑的有6家,已经抄告给相关街道(乡镇)“三改一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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