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新矸中队执法队员对泰山路一毁绿占绿违法车辆依法下达《接受调查处理通知书》,拟对其进行立案处罚。 当天上午8点40分许,中队执法队员巡查至城区泰山路时,发现一辆面包车“半位”停在绿化带上,队员四周没能找到车主,隧对其下达了《接受调查处理通知书》,通知车主在规定时间内来中队接受进一步调查处理。现场处理完毕队员刚要离开时,一位中年男子走过来:这车又不是在人行道上,何况只有半个车身在上边你们也可以抄吗?“这个不是现场抄告,我们是对其毁绿占绿下发《接受调查处理通知书》”队员周一新说。中年男子拿起队员夹在违法车辆挡风玻璃上的《接受调查处理通知书》看了看:哦,这个不是抄告单啊,那这个通知是不是就是通知一下不抄告罚款了?中年男子说着又把通知书放回了原处。根据《浙江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破坏草坪、植被、树木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视情可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队员周一新进一步耐心解释。 至此,中队再次警醒广大市民,切莫心存侥幸违章停车,对城市绿地造成损毁,侵占人行道等违法行为将受到相应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