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部、省、市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的要求,日前,北仑区在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政策实施范围、延长缓缴期限。 扩大缓缴实施范围: 据悉,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保费政策在前期5个特困行业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到产业链供应链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制造业企业等17个行业,具体行业为农副食品加工业,纺织业,纺织服装、服饰业,造纸和纸制品业,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社会工作,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文化艺术业,体育,娱乐业。 此外,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及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也属于缓缴范围,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参照执行。 延长缓缴实施期限: 新增扩围的17个行业所属困难企业,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中,养老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到2022年年底,工伤、失业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原明确的5个特困行业缓缴养老保险费期限相应延长至2022年年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失业、工伤保险费缓缴至2023年4月。 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及其它市场主体,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缓缴实施期限到2022年年底,期间免收滞纳金。 申报材料及认定: 原5个特困行业以企业参保登记时自行申报的行业类型为依据。现有信息无法满足划分行业类型需要的,由企业出具所属行业类型的书面承诺,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申报材料为《阶段性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申请表》。 新增扩围的17个行业所属困难企业以及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及其他市场主体。原则上2022年度应连续三个月累计为亏损状态,且申请缓缴时应处于正常缴费状态。生产经营困难、所属行业类型、企业经营规模类型等适用条件实行告知承诺制,由申请企业出具书面承诺,并提供相应财务报表。申报材料为① 《阶段性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申请表》;② 2022年度连续三个月累计亏损的财务报表(加盖单位公章)。 费款补缴时间: 缓缴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原则上应在缓缴期满后的一个月内补缴到位;缓缴的养老保险费,原则上应在缓缴期满后的一个月内开始补缴,可一次性补缴到位,也可选择按月分期补缴的方式,每月补缴不低于一个月度的缓缴费款,最迟应于2023年6月底前全部补缴到位。 申报及操作指南: 符合条件企业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APP搜索“申请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进行线上办理或前往当地社保机构申请缓缴。 线上具体申报操作指南为: 步骤一:以法人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s://www.zjzwfw.gov.cn/),定位“宁波市”,搜索“申请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事项,进入事项界面,点击“在线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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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骤二:进入办理界面,选择“缓缴类型”“缓缴行业”和“缓缴开始年月”,点击下一步;盖章上传申请材料(原5个特困行业不需要提交财务报表),再点击下一步,确认信息后点击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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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仑区社保中心温馨提醒: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的企业,要依法履行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义务,不得因缓缴社会保险费,影响职工个人权益。在缓缴期限内,职工申领养老保险待遇、办理关系转移等业务的,企业应为其补齐缓缴的养老保险费。缓缴的企业出现注销等情形的,应在注销前缴纳缓缴的费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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